去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较上年增长85.4%

01.02.2018  09:20

去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较上年增长85.4%

1月30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2017年,我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23亿元,较上年增长85.4%。

2017年,我省持续加大投入,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持高速增长的基础上,下达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7亿元,重点向11个深度贫困县倾斜;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37亿元,全省“八个一批”方面财政资金投入达到535亿元;安排5亿元,支持设立陕西省扶贫产业投入资金;安排38亿元,建立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吸引和撬动社会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县发展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强化细化管理,我省出台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全省各级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大幅提高,达到93.9%,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去年两次通报中,我省资金拨付进度分别位居全国第四位和第二位。

据了解,2018年,我省将认真落实好各项投入政策。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在2017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再增长30%。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继续向11个深度贫困县倾斜。同时,我省将重点采取五项措施:一是按照“谁制定政策、谁分配使用资金、谁负责项目实施、谁负责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的原则,落实部门和市、县监管责任。二是采取提前预拨资金、规范报账流程、强行收回超期滞留资金等措施,切实加快支出速度。三是以绩效管理为统领,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