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省级重点示范镇调整池河递补 恒口列培育试点

26.06.2016  22:58
  本网讯 据《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陕办字〔2016〕49号),全省在保持重点示范镇35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31个总数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原省级重点示范镇恒口镇列为小城市培育试点,退出重点示范镇序列,石泉县池河镇递补入选。同时,原旬阳县蜀河镇、汉阴县双河口镇、石泉县城关街区、白河城关街区四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中,双河口镇因人口规模小、交通不便利予以调整取消。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继续将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纳入2016-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财政每年分别给予每省级重点示范镇1000万元、文化旅游名镇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达到4A级旅游景区以上的文化旅游名镇执行重点示范镇专项扶持资金政策。同时分批次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1000亩、文化旅游名镇2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每年年底分别奖励排名前10个的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100万元。此外,切实持续推进扩权强镇,落实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审批、经济发展、建设规划、收益分配、社会管理等管理权。继续选派规划建设专业技术人才赴省级重点示范镇挂职和任职,全面实施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规划建设专家"一对一"指导。(何蓉 通讯员 袁晓强)                 责任编辑/刁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