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农用地类别划定分类管理

06.01.2017  22:32

日前,省政府发布《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在关中灌区吨粮田产业带,渭北、陕北旱作高产玉米产业带,陕南油菜水稻一体化产业带,陕南、陕北高产高效马铃薯产业带等四大粮食功能区,进行农用地类别划定分类管理试点。

根据《方案》,我省今后将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十大举措,力争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我省将按污染程度对农用地进行类别划定,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同时,开展基本农田划定。按照陕西省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产粮(油)大县,要制订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监管,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2017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网络,力争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市、区)域全覆盖。

我省还将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并选择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2017年底前,开展1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20年前,开展5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力争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