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财政支持燃煤锅炉拆改奖励3.51亿元

21.10.2014  10:32
 

  燃煤是我省关中地区大气污染主要污染源之一,我省污染物排放中二氧化碳的85%、二氧化硫的90%、烟尘的73%都来源于燃煤排放,大量燃煤锅炉的使用使得环境空气中烟尘年均浓度持续超标,特别是采暖季,在气象条件不利时,极易出现持续灰霾天气。为切实降低燃煤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省政府明确了燃煤锅炉拆改时间表,要求在2014年底前,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拆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外,其他地级城市拆改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为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减少燃煤锅炉对大气污染,省财政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多措并举,大力支持燃煤锅炉拆改治理。一是为确保燃煤锅炉拆除数量真实性,我们将全省燃煤锅炉拆改单位、拆改数量及审核情况在陕西日报及地方报纸、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联合出台了《关中地区城市燃煤锅炉拆改奖励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关中地区燃煤锅炉拆改给予奖励。按照“拆改早、补助多”的原则,逐年降低奖励标准。三是加大驻军燃煤锅炉拆改支持力度。考虑到驻军部队燃煤锅炉量大,且拆改任务重的特点,省财政参照兰州、乌鲁木齐等兄弟省市驻军单位燃煤锅炉拆改政策,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环保资金,一方面按照驻军保障社会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给予倾斜。截至目前,省财政已安排燃煤锅炉拆改资金3.51亿元,支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等地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共拆改燃煤锅炉2333台、8602.89蒸吨。

  为进一步调动陕南陕北各市政府燃煤锅炉拆改的积极性,省财政正在会同省环境保护厅,拟扩大燃煤锅炉拆改奖励范围,将陕南陕北地区燃煤锅炉拆改纳入奖励补助范围。此外,省财政会同省环保厅计划将供热、热电企业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除尘改造纳入燃煤锅炉治理范围,省财政将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和补助。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