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6.03.2016  08:20
 

  3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环保部初步核算结果,2015年我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4年均有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8.91万吨、5.56万吨、73.5万吨、62.74万吨,较2014年分别下降3.13%、4.45%、5.88%、11.11%,较2010年下降14.16%、13.61%、22.44%、18.07%,分别完成国家下达“十二五”任务的186%、139%、284%、183%。 

  同时,省上对各市区减排情况进行了核定,各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其中,西安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比例最高;榆林市二氧化硫削减比例最高;渭南市氮氧化物削减比例最高。 

  统计结果表明:我省纳入国家“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的192个减排项目完成率100%;全省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监督性监测公布率、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均超过国家要求;全省城镇污水治理率达到83.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率达80.64%,均超国家要求;2015年全省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较2010年下降50.9%、50.6%、55.7%、53.1%;从2013年10月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较国家要求提前了三年;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逐年递增,建立了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信息管理系统。(记者:陈艳)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