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到我省督导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27.12.2016  01:32

12月20至23日,由国务院食安办、农业部、工商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四部门联合组成的第五督查组到我省督导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应宏锋副局长陪同督查。

督查采取现场检查、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档案、反馈意见等形式。督查组现场检查了省食药监局、蓝田县、未央区、新城区、丹凤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实地查看了蓝田县前卫镇小作坊、小食杂店,未央区西北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汉城监管所,新城区永兴坊餐饮一条街,丹凤县棣花镇万弯村标准化种植基地、棣花镇食药监管所、陕西十三坊食品有限公司等8个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听取了省食安办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汇报,查阅了农业、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专项行动的档案材料。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省食安办反馈了督查情况。督查组认为,陕西省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委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以“四创”活动为载体,以“三小”整治为抓手,以监督抽检为技术支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注重风险防控,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取得阶段性进展。

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查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探索规律,查找问题,精准施策;二是着眼“三小”,规范农村食品市场批发市场;三是抓示范引领,提高农村食品市场治理水平;四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应宏锋表示,陕西省将按照督查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逐一抓好落实,把反馈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工作的新举措落实到陕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各项工作中,扎实做好陕西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应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