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大激发代表履职正能量

28.01.2015  00:54
      2014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代表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以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该县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常委会领导带领有关委室干部巡回全县11个镇,对全体代表进行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为76名基层代表增订了《民声报》,使基层代表能更加准确及时的了解人大工作;结合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开展代表人大知识答题竞赛,回顾人大发展历程,增强广大代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依法对县政府1名副县长、县公安局、发改局、交通局、文广局4名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反馈被评议对象及其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邀请了20余名人大代表参与述职评议的全过程,增强了评议意见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常委会重大活动制度,全年邀请28名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督促指导11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五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组织100余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有效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       以满意为标准,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收集、交办制度,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适时对办理任务重和行动迟缓的单位、情况复杂和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和约谈,对代表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一年来,全县105件代表建议意见全部办结,满意率达95%以上。         (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