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惩处“涉霸”人员32名

06.07.2015  17:36

汉台 网7月6日讯 (通讯员 张华 周歌)6月27日,石泉县云雾山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辖区两名“村霸”作出治安处罚,赢得辖区群众“点赞”。

为了切实构筑和谐文明社会氛围,石泉县公安局对“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各类“涉霸”行为保持凌厉攻势,先后依法惩处“涉霸”人员32名。

6月24日,云雾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举报,声称张某、陈某两人各驾驶一辆工程车,停在一处建筑工地必经道路上,阻挠工地正常施工。民警调查得知,张 某、陈某原本在该工地承揽工程,可由于其不断擅自提高工程费用,工程方拒绝与其合作,故而引发张某等2人不满,遂作出阻挠工程施工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