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轻案快办助少年早归校园 秉公执法获群众锦旗相赞

03.04.2015  13:34

3月31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名年过四十的中年男子匆匆走进该院侦察监督公诉科的办公室,献上了一幅“秉公执法扬正气,快速办案护少年”的鲜红锦旗。原来,这名男子是科室不久前刚刚办结的一起案件中未成年当事人的父亲。

2015年1月22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科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朱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经初步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且是一名在校的高三学生。为了贯彻《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案件承办人及时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后,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交流,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在交谈中得知,该少年对自己生日当天酒后失控触犯法律的行为表示懊悔不已,同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不错的他希望能够早日重返校园备战高考,去实现自己的大学梦。在获知上述情况后,为了能让朱某某尽早回归校园学习,案件承办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于2015年1月26日依法将朱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案件承办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将案件审查完结,及时移送人民法院,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经审理,石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某某宣告了缓刑。

当朱某某的父亲手捧锦旗不住地对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时,石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倍感欣慰。得知朱某某已在全力备战2015年的高考时,检察官们对其表达了衷心的祝福,祝愿他能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

近年来,该院坚持在秉公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杨晨    张群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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