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培训班在省厅举办

12.12.2017  09:06

12月7日上午,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培训班在省厅举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鸣雄出席并讲话。厅相关处室,全省各地市和32个重点县(区)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近百人参加培训,并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

雷鸣雄首先对此项改革的背景进行了解读。

他说,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营造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需要;是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

厅资金处主要负责人解读了11月出台的《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财政厅相关领导讲解了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的财政管理政策。

雷鸣雄强调与会人员要深刻认识此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有利于通过市场竞争和建立随矿产品价格变动的动态机制,进一步显化和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有利于理顺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占用和开采中所有者、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源开采效率,保护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短短半日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了实施办法,有利于此项改革工作顺利展开和正确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