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07.04.2015  10:11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4月3日上午,渭南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主持。

        李永强院长指出,司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到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的高低,事关党心民心,事关事业成败。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充分认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活动各项任务,切实形成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李永强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抓住“学规范、查问题、纠违规、建机制”四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活动不空不偏不虚;要聚焦“六难三案”,开展“六查六纠”,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要积极开展好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专项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量刑规范化专项检查、执行案件专项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发改和指令再审案件专项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纪律作风大整顿、司法辅助服务保障大提高等专项活动。做到层层分解,要在省高院八项专项治理活动的基础上增加新内容,突出新亮点。

        李永强院长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强化督促指导,坚持上下联动,狠抓贯彻落实。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覆盖审判执行全领域、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为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