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咸阳市、大荔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

08.12.2017  08:57

 

  近日,根据《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有关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的通知》,确定陕西省民政厅、咸阳市、大荔县等80个地区(单位)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单位)高度重视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注重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民政部将成立专家评估组,加强工作指导。

  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民政部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破解殡葬改革难题、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试点重点围绕健全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8个方面内容开展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