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广告处到碑林分局双生分局调研互联网广告管理情况

19.09.2016  20:12
      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为了进一步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暂行办法》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市工商局广告处王斌处长带领广告处同志到碑林分局、双生分局就《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各单位按照市局要求,高度重视,结合《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购买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释义》,印制了一批宣传材料,扩大社会知晓度,为贯彻实施《暂行办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调研中,市局广告处通报了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情况,传达了甘霖副局长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及广告司张国华司长的总结讲话,了解了分局前期开展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情况,并就互联网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今后如何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了相互交流。下一步市局将在召开各方面座谈会的基础上,出台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明确分工,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