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碑林法院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

28.05.2015  13:02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现有干警8名,承担着全院民商事、执行立案工作。近年来,该庭不断强化立案工作管理,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连年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和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科学管理  打造“规范司法之窗

        强化“两种”意识。该庭不断强化立案质量意识,要求干警不仅要注重快立快审,更要着眼立准判准,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同时,牢固树立“窗口形象无小事”的品牌意识,严格规范立案接待方式,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到规范、高效接待,确保全年接待“”投诉。

        建立“两项”机制。实行立案法官轮流值班机制,要求值班当日的法官严格履行管理全庭立案工作的职责,切实提高干警责任心。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坚持集中学习与就“”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干警设立咨询台账,汇总难点,集中讨论。仅2014年就组织集中学习60余次,全面提升了立案审查质量。

完善配套设施  打造“便民司法之窗

        加强大厅硬件建设。强化窗口建设,采取开放式办公的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服务;设立当事人休息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打字复印,公示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配备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等信息公开系统,全面推广立案工作网络化办公。

        提升软件服务水平。配备专门导诉员,指导群众诉讼;加强立案释明工作,一次性告知立案补充材料;推出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纠纷案件及时受理;开辟特殊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

创新工作载体  打造“和谐司法之窗

        开设“流动人口诉讼服务窗口”。制定《流动人口诉讼操作规程》,对流动人口案件实现“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移送、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领导机制、综合评价监督机制、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切实形成服务流动人口的制度保障体系。该窗口的运行有效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人民法院报》等新闻媒体及人民网、陕西省政府网站等各大网站均予以报道和转载,反响良好。此外,该创新举措还被碑林区委列为2013年度碑林区社会管理创新种子项目,该庭也被碑林区委、区政府评为“社会管理创新先进单位”。

        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工作。设立民商事速裁合议庭,使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速裁案件调撤率达99%,平均结案周期仅10天,最快的当天结案。设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窗口,加强对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完善非诉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坚持群众路线,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定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纠纷做好矛盾纠纷防范与化解工作,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近三年来,该庭共接待立案咨询58550人(次),受理各类案件2527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4381件,执行案件7821件;速裁合议庭审结各类速裁案件850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25.5万余元;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或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案件及时释明,帮助当事人明确救济途径;促使1320余件有和解基础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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