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

15.12.2017  08:34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26号),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资金和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建立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委(宗教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国税局、省金融办、省物价局、人行西安分行等19个部门组成。省民政厅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指导全省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查处社会组织重大违法案件,发现并及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通报各部门掌握的涉及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情况。协调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需要,提出阶段性查处工作重点和相关措施,并落到实处;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和涉及多部门参与的有关执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题研究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通知指出,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同时,成员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文/成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