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成立首个社区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地

13.04.2015  10:38

4月7日,在汉阴县综治办、团县委、司法局等相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基地软硬件建设,并正式宣布命名为“汉阴县‘新航之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地,成为全市首家依托社区力量创建的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地。

为积极探索管理和服务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特殊人员就业障碍、生活困难、管理不便的核心难题,汉阴县于2011年4月依托汉阴县三石汽车服务公司为平台建立了“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

基地建立后,在该县、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汉阴县司法局、共青团汉阴县委的具体指导帮助下,立足实际,基地充分发挥了“四个中心”的作用,成为该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平台。

发挥了宣教中心的作用。利用创办人周磊从一名失足犯罪少年到回归社区重新做人成为企业领办者的鲜活教材,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一方面,经常性组织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年到企业参观,听取周磊现场说教,另一方面,周磊和企业优秀员工也经常到中小学校、职教中心等进行宣讲,四年来,基地共接待青少年参观学习15批次800余人次,周磊及5名优秀员工深入到6所学校开展宣讲,受教育学生达8000人次。

发挥了预防中心的作用。基地与公安、检察、法院和民政等部门和各镇密切沟通,将县内有不良倾向的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进行摸底统计后,有计划、分批次的将这部分青少年招进企业进行工作,通过日常法制宣传、工作培训、心理咨询、亲身感受等,让重点青少年群体学法、守法、明理、知事,改正不良习气,远离犯罪。

发挥了帮教中心的作用。基地先后探索建立了“无缝对接机制‘安其身’、人文关怀机制‘暖其心’、因人设岗机制‘用其长’、学习培训机制‘育其人’、信息档案机制‘知其行’”等五项工作机制,积极安置帮教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基地自建立以来,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全部顺利回归社会。

发挥了传播中心的作用。基地热衷公益,传播爱心,以此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提高员工的自豪感。2012基地成立了团支部、社区公益劳动服务队。坚持把公益活动常态化,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激发他们从善向美的正能量。2011年8月,为贫困儿童汪洋治病,周磊带领员工共募集善款8万元, 2013年雅安发生地震后,周磊第一时间带领8名员工奔赴赶赴灾区,为灾区送去食品和帐篷并捐款捐物5万余元,四年来,周磊和员工还先后资助失学儿童10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通过“四个中心”的打造,基地的做法受到中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综治办综治二室主任陈显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安康市长徐启方,市委副书记陈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等中省市领导先后到新航之家调研指导。中央电视台“新闻纪实”栏目、东方卫视、江西卫视、西部法制报、安康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2013年8月,省司法厅在安康市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新航之家的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2012年12月,新航之家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法制教育基地”。(郝友三王先利)

                                          来源:汉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