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 让汉江休养生息

03.12.2020  09:41

  11月6日,安康市汉滨区瀛湖海事局码头,碧水蓝天,一排排船只整齐停放。

  从2021年1月1日起,安康市汉滨区境内汉江干流全段天然水域将进入为期10年的禁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在11月6日召开的汉滨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汉滨区组织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沿江14个镇、街道负责同志,齐聚瀛湖海事局码头,观摩船只规范管理,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困难问题,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汉江水域禁捕工作深入开展。

  湖内的农用船只都实行了统一编号挂牌,船体上印着“严禁捕鱼”“严禁载客”“限载2人”等标识,每艘船只都配备了橘红色的救生衣。据了解,瀛湖属于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起禁捕。

  “我们积极响应政府的政令,严禁捕鱼,严禁违法运输,让咱们的瀛湖更加美丽,造福于人。”船主唐明亮告诉记者,几个月来,瀛湖镇和相关部门经常到农户家中走访座谈,向他们宣传禁捕政策,自己虽然捕了多年的鱼,心中有些不舍,但为了响应国家长江流域禁捕政策,自己在相关部门的帮扶下积极转产就业,以实际行动支持禁捕工作。

  据了解,长江流域汉江水域在汉滨区境内流经面积涉及14个镇办,境内流长110多公里,流经面积4.04万平方公里。目前,辖区内无在册登记渔船和渔民。据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摸底统计,辖区流域有“三无”船只916条,其中,库区以下332条,库区以上584条。

  为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汉滨区强化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力度,加强渔业资源日常监管和“三无”船只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对制售非法捕捞工具的窝点、黑作坊,经营名称中含有“汉江”“瀛湖”“野生”等字样的渔产品,销售制作野生汉江水产品的餐馆酒店,涉及“汉江野生水产品”广告、菜单的经营主体,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对各种非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据了解,今年以来,汉滨区共组织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5次、渔政执法检查巡查108次,检查河滩点及渡口640个,张贴禁捕通告10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悬挂禁捕标语80幅,利用车载广播在沿江14个镇办流动宣传150余次,立案查处电鱼违法行为2起,查扣非法捕捞器具166个,解救野外被困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鲵8条,并放生适宜生存水域,为推进长江流域汉江水域禁捕工作奠定了基础。

  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大宪表示,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禁捕安排部署,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禁捕浓厚氛围,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完善建档“三无”船只处置等工作,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和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专项行动,强化渔政执法检查,确保如期实现长江流域汉江水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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