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环内拟禁止低速货车通行 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6.2017  09:33

昨日(6月19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通告(草案)》一旦公布施行,部分类型车辆的通行路段和营运时间则将需要做出调整。比如: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严禁柴油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7时至21时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通行,确需进入通行并尾气排放合格的车辆,须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严禁柴油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以及汽油载货汽车7时至22时在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通行。

通告(草案)》全文已通过西安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集意见工作截止日期为7月2日24时。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86755131(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意见反馈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 李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