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100米内 禁止散发“野广告”

07.05.2018  09:49

本报讯(记者赵丽莉)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围绕中、高考和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集中整治取缔校园周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做好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环境秩序的综合整治和日常管控工作。 

加强学校周边“野广告”整治,清理学校周边各类“野广告”,劝离查处校园门前和周边散发“野广告”人员,在学校考试和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安排执法队员值守管控,切实消除因散发、张贴“野广告”行为而引发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全力取缔校园周边流动兜售、尾随兜售行为,对于售卖网红气球、易燃物等危险物品的,一律予以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