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菜馆火了问题也来了 监管空白哪家来填补?

21.11.2014  11:25

私房菜馆往往游走在法规边缘,打着擦边球,靠朋友口碑相传进行着私密性的经营。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 王莹) 近年来,开在居民楼里的私房菜馆以“住家”式餐饮服务和独特的味道受到了广大“吃货”的青睐。但由于目前没有相关规范,这些私房菜馆往往游走在法规边缘,打着擦边球,靠朋友口碑相传进行着私密性的经营。“说到底代表的是商业利益,目的是为了降低商业成本,为了避税。”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雨锋说。

     私房菜馆火爆 吃货青睐邻居闹心

    居民楼内开餐馆,极易引起与邻居的纠纷。有业主认为,餐馆经营期间,一方面餐馆排放的油烟和倾倒的垃圾,会破坏环境卫生;另一方面由于油烟因出入用餐人员的增加,给居民楼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西安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自从私房菜兴起后,他和朋友相聚往往选在口碑好的私房馆子,“就像在家里聚会一样,既私密又温馨。”但刘先生也表示,如果私房菜馆开在自家楼上,他也会强烈反对,“毕竟是自己居住的地方,不希望有很多陌生人来来往往,遇到一些喝醉酒的人也比较麻烦。开餐馆还会产生大量的垃圾,谁都不想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

     物业称难监管 律师:可向行政机关投诉

    面对私房菜馆引发的纠纷,住户们首先都会选择向小区物业投诉。而西部网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尽管不少物业对小区里的私房菜馆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大多数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私房菜馆仍在照常经营。有住户认为,物业公司“不给力”,处理问题太敷衍。

    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没有执法权,在业主付费的情况下也不能强制停水停电,唯一的处理办法就是“上门对经营者进行耐心劝说,尽量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如果店主不停止经营行为,我们会把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鸿表示,针对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明确规定,只有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住改商”行为才是合法的行为。

    罗鸿说, 物业公司的管理权限来源于与业主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于此类“住改商”的行为,物业公司只能按照物业管理合同中赋予其的相应职能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但并没有最终的处罚权。

    “在物业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是向工商等行政机关投诉,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罗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