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卫”等43种特殊药品纳入西安市医保

12.07.2018  11:00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在西安包括格列卫在内的43种特殊药品已经纳入医保。这43种药品包括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需特殊管理的7种药品和人社部规定的36种谈判药品,其中,有治疗乳腺癌、胃癌等25种肿瘤以及部分高值特药。

  10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西安市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西安以下10家定点医院购买纳入医保范围的43种特药: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

  5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

  此外,西安市还有5家定点药店可以买到以上43种特药。具体为:国药控股陕西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药科园信海陕西医药有限公司西安新特药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店、陕西众信医药超市有限公司西安赛好健康医药店、西安医药股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二店。

  参保个人按比例自付后再按比例报销药品费用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格列卫)等4种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个人按10%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城镇职工再按70%比例进行报销,城镇居民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

  除了上述40种药以外,其余3种特药的支付比例按《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规定支付,即由参保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照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目录内抗癌药将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格下降

  据悉,特药服务管理按照“实名备案、定医院或零售药店集中供货、定责任医师”原则,建立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责任医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特药结算条件、结算流程,确保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可控可查。

  具体申请流程可拨打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电话029―82284690咨询。

  此外,据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也表示,2017年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赫赛汀、美罗华、万珂等15个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癌症治疗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

  对于目录内的抗癌药,下一步将开展专项招标采购,在充分考虑降税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格下降。

  对于医保目录外的抗癌药,国家医保局将开展准入谈判,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后纳入目录范围,有效平衡患者临床需求、企业合理利润和基金承受能力。记者郑伊琛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