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种税费可整合申报

02.05.2021  10:37

  4月30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陕西省试点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5个税种申报表整合。5月1日起,纳税人缴税人在申报附加税费时,不再单独填写申报表,可随增值税、消费税一并申报,由纳税人缴费人确认即可提交。

  据了解,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主税种,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计税方式上有紧密联系,在业务上也有高度关联。这5种税费实现整合申报后,纳税人缴费人只需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表格,申报系统就会提供智能识别、智能计算和智能填报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自动计算或校验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为纳税人缴费人节约办税时间,也有助于降低税收风险。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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