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有序 协调发展

19.11.2014  14:30
        在全省法院院长“大学习、大讨论”会议上,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有关文件、讲话,特别是听取了安院长的辅导报告和上海、河南两位法官的讲座。使人深受启发,感想颇深。结合自己平时的工作实践,这次学习主要有以下感想。

        一是法院工作应科学有序,稳步推进,避免群众运动式的工作方式。

        近些年,我们每年都要开展一定的专项活动,这些活动对推动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解决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功不可没。但是,在一些基层法院活动多达四、五项,我所了解最多的达十二项,且每次活动均是四个阶段,而四个阶段的内容也基本相同,以至于有的活动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活动流于形式,其结果是事倍功半。因此,我认为法院工作要坚持“科学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是活动越多越好,在实际工作中,法院绝大多数工作都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例如:队伍建设,靠几个月、一年、甚至几年时间或搞几次活动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另外,我们应当摒弃诸如“年终结案大会战”之类的活动,这类活动使法院在管理上时松时紧,松时纪律松懈,结案率等较低;紧时,势必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状况;紧了这一头,忘了那一头,结案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却下降了,使法院工作受到影响。

        二是法院工作不能盲目跟风,应符合各自实际。

        省高院安东院长在“大学习、大讨论”的辅导报告中指出:“只有符合实际的才是科学的。”对此,我想大家和我一样深有体会。在审判方式改革的起始阶段,学习西方先进的司法理念,片面强调阳光审判,一步到庭,而丢掉了我国的司法传统,丢掉了马锡五式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丢掉了强调调解的成功经验,使我们走了好多弯路,付出了代价。这两年,又有一种倾向,就是强调调解时,对当判则判又有所放松,似乎调解能包打天下,解决所有问题。安院长、宋院长的讲话切中要害,指出了法院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以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是必须符合实际,切忌盲目跟风,在学习好的外来经验的同时,不能忘记自身的实际,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这样,才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三是只有坚持学习,才能创新和发展。

        这是安院长在辅导中的又一要求。对此,我们深有感触,永寿法院地处山区,条件艰苦,法院在职干警只有49人,而有资格的达28人,这些人中,有12人是通过司法考试取得的。在全市法院的法官遴选中,仅永寿法院就有6人取得了前10名的好成绩。近几年,永寿法院先后获得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去年全部案件质量评比名列前茅,今年解决重信重访工作中,是全市唯一没有重信重访案件的法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几任班子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以一贯之地抓学习是分不开的。永寿法院通过抓学习提高了干警素质,通过抓学习增进了团结,通过抓学习促进了廉政建设。因此,我认为抓学习,是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只有抓学习才能有创新、有发展,也只有抓学习,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法院工作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