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打好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政策组合拳”

11.07.2017  21:21

  为支持湖北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日前,《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将通过财政资金奖补的方式对省内企业11类研究开发活动给予支持,所需奖补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5亿元。《暂行办法》形成了湖北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撑的“政策组合拳”,将对降低湖北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湖北省科技厅作为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的牵头责任单位,牵头推进《暂行办法》相关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基础上按照10%-20%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企业开展技术标准研制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全球先进技术创新资源、开展校企科研合作、军民研发合作、重大装备研发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等活动,给予一定的奖励。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发起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可降低至3000万元,投资期限可延长至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