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科技处组织开展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

04.07.2016  10:04

      2016年6月23日,科技处根据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和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西北大学、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渭南市环保局等单位专家及厅相关处室、标准编制单位起草人,召开了地方标准复审工作会,对由我厅归口管理、发布时间超过5年的地方环保标准进行集中复审。

      复审会对《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薯蓣皂素 清洁生产标准》、《陕西省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标准》等7项地方环保标准作为重点,从标准的技术水平、内容结构、适用范围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评价,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或废止的建议。

      按照地方标准的复审重点及要求,与会专家对复审的每项标准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评判,建议对《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进行修订;建议《薯蓣皂素 清洁生产标准》继续有效;建议将《陕西省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标准》和《小流域治理环境质量评价标准》2项标准废止。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