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北麓户县段违法建筑处置任务提前完成

31.10.2014  11:45

      10月30日,秦岭北麓户县段9宗22栋违法建筑已经全部处置完成,共拆除5宗5栋、总面积325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并对其余4宗17栋依法没收,提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抓到底、依法依规、彻查彻处”的工作要求和市秦岭北麓违法建筑调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户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陆晓延,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潮任组长的县秦岭北麓违法建筑查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秦岭北麓户县段违法建筑拆除和没收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逐宗逐栋制定的工作方案,由相关镇(景区管理局)牵头,县法院、公安、国土、建设、秦岭办等部门通力配合,稳步推进处置工作。实行了县级领导包抓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天深入处置工作一线,同违建当事人见面,讲法律、讲政策、摆形势、摆利害,疏导和平复当事人的情绪,其中4户表示愿配合拆除;对不配合者组织强制拆除,县领导亲临现场督促指导,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下一步,户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着力做好拆除建筑的垃圾清运和生态恢复工作,对已经没收的违法建筑按照方案统一处置。同时,将进一步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沿山各镇和相关部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秦岭北麓破坏生态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杜绝新的违建问题和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