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14.04.2015  17:56
      记者从4月10日召开的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暨三秦环保世纪行工作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依法保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为依法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别墅拆除整治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三秦环保世纪行组织力量用一周时间对秦岭北麓乱采滥挖现象进行了深入采访,推动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但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地方房屋乱建、污水乱排、垃圾乱倒、乱采滥挖和其它无序开发问题依然突出,对秦岭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秦岭素有"世界生物基因库"之称。巍峨大秦岭,是关中城市群天然生态屏障,是陕西的绿色脊梁,以自然景观秀美,生态资源丰富而享誉海内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指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去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将从秦岭北麓扩大到整个秦岭陕西段;检查内容:在查处违规建筑的基础上,对污水乱排、垃圾乱倒、截流水源、乱采滥挖、破坏森林植被等突出问题也一并检查纠正;检查步骤先由秦岭覆盖区的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六市进行自查,之后省人大组成检查组逐市进行检查,同时组织环保世纪行进行明察暗访,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全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陕西。       (张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