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秦岭西安段基本实现“山青、水净、坡绿”

17.07.2019  08:44

  

  秦岭翠华山山青水净

  7月16日,记者从西安市秦岭保护局获悉,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近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出台。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我市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夯实责任,齐抓共管;坚持聚焦“五乱”突出问题,严惩违法行为;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大保护力度,切实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还秦岭“宁静、和谐、美丽”。

  2019年—2021年,全面推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三个确保”,实现“一个目标”。

  “三个确保”:即到2021年,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确保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五乱”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化、信息化监管基本实现。

  “一个目标”:即到2021年,秦岭西安段基本实现“山青、水净、坡绿”总体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30项重点工作都是啥

  

  秦岭黑河水库是西安自来水的主要水源地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要做好九个方面、共30项重点工作,包括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保护机制、完善法规体系、组织开展“五乱”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实施保护基础工程、实施环境提升工程、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社会参与等方面。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

  1.彻底完成违建专项整治。严格对照省市《彻底整治方案》,加快推进尾留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2.“举一反三”,全面完成“拉网式”排查问题整改。对全市“拉网式”排查发现的3035个疑似违建点位,按照《西安市秦岭北麓九类违建整治指导意见》,强力推进整治,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19年6月底完成整治。

  3.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就习近平总书记对西安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工作方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放大专项整治成效。

  完善保护机制

  合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4.明确秦岭保护机构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构建起责权明晰、职能高效的管理保护体制机制。

  5.建立沿山各区县(高新区)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信息共享机制,合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6.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沟通配合、会商处置、案件移送机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完善法规体系

  7.修订完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规依据。

  8.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保护的关系、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统筹实施“多规合一”,重点做好《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秦岭绿道建设规划》《秦岭北麓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规划修订完善工作。

  组织开展“五乱

  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9.严厉打击乱搭乱建行为。采取异地检查、卫星遥感、随机核查等方式,对沿山各区县、高新区域内违规建设开展专题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倒逼整改落实。

  10.严厉打击乱砍乱伐行为。严肃查处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做好森林资源督查工作,依法依规审核审批林地。

  11.严厉打击乱采乱挖行为。打击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活动,查处违规采砂、取土、开垦等行为。依法推进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有序退出,严禁新批采矿权和探矿权。

  12.严厉打击乱排乱放行为。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农家乐专项治理,实现污水处理达标。

  13.严厉打击乱捕乱猎行为。开展乱捕乱猎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捕猎野生动植物等犯罪行为,加强餐饮、酒店等场所监管,遏制买卖、加工野生动植物行为。

  实施保护基础工程

  组织实施秦岭绿道建设

  14.建设“数字秦岭”监管平台。启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2020年完成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一张图管理”。

  15.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建设。建设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对接省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实现“常态巡山、网格管山”。

  16.加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红线划定。完成秦岭北麓沿山各区县(高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17.开展峪口峪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秦岭北麓西安段峪口峪道综合治理工程,到2021年完成治理36条主要峪口峪道。

  18.加快建设秦岭绿道。根据《秦岭绿道建设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秦岭绿道建设。

  19.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制定《秦岭北麓人口逐步迁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秦岭保护区生态移民工作。

  实施环境提升工程

  实施环山路特色节点建设

  20.实施环山路沿线综合提升。按照《秦岭北麓环山路沿线村庄进村门规范管理标准和办法》《开展秦岭北麓环山路沿线两侧看护房、裸露墙体整治提升方案》,开展环山路沿线进村门、看护房、裸露墙体整治提升。

  21.实施环山路特色节点建设。新建特色节点31个,其中,鄠邑区9个、蓝田县8个、周至县14个。

  22.推广“大花园、大果园、大公园”模式。在蓝田县沿山12个镇完成24225亩绿化,2019年完成10219亩;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高新区结合实际开展推广“大花园、大果园、大公园”模式。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23.实施秦岭生态保护区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及天然林、湿地保护。编制《秦岭北麓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秦岭北麓恢复植被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24.实施秦岭珍稀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根据《秦岭北麓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切实维护秦岭生物多样性。

  25.落实《西安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治理恢复,到2021年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体系、动态监测体系实现初步运行,废弃、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率达到65%,土地复垦率达到75%。

  强化监管执法

  开展常态巡查检查执法

  26.加强行业监管。对秦岭生态保护区内土地、矿山、森林、河道、水源地、小水电、公路、乡村旅游、酒店民宿(农家乐)、农业设施、移民搬迁点、建(构)筑物、宗教场所、墓园等开展常态巡查检查执法,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7.开展网格化巡查。落实《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夯实网格员职责,扎实开展网格化巡查检查工作。

  强化社会参与

  畅通5种举报渠道

  28.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院,发挥高校院所智力优势;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秦岭生态保护。

  29.落实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强化“曝光台”效能,畅通市纪委监委、市信访局、市城管局、西安日报社、西安电视台等5种形式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移交、办理、销号等流程,根治秦岭保护区违建行为。

  30.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借助微信微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开展各类秦岭保护宣传;利用每年生态日、宣传周等活动,做好省市秦岭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解读。

  省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月底将修订出台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西安的“父亲山”。7月16日,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围绕“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专题议政协商。

  全省齐抓共管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目前我省秦岭沿线6市所涉39个县区均成立了秦岭办,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全省齐抓共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今年初,为切实保护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我省以涉秦岭6市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6月中旬,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涉秦岭6市累计排查“五乱”问题4911个,现已完成问题整改4393个,完成率89%。

  今年我省还重点推进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各地市在《条例》修订工作中,严格贯彻中央精神,有效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目前,《条例》修订稿已通过初审,计划7月底修订出台。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将原《条例》的禁止、限制和适度开发区,修改为核心、重点和一般保护区,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项目准入,更切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操作性更强。截至去年底,总体规划、6个市级规划和9个专项规划也已经制定出台,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形成,近期,各市和有关部门正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快总体规划、市级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确保各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秦岭区域“多规合一”。

  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

  已正式上线试运行

  省政府高度重视秦岭保护长效监管体系建设,省级相关部门采取“两图叠加、两防结合、四级联动、一个平台、共享共用”的思路,构建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将秦岭5.9万平方公里区域划分为2410个网格,配备四级网格人员6752名。今年初,平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效果显著。初步实现了卫星数据网与人员巡察网有机结合、人工监控与技术监控有机融合。

  此外,我省还确定了矿业权、农家乐、农业面源等领域,重点推进监管整治。针对秦岭区域矿业权,采取分类推进、有序退出工作,截至目前,秦岭区域涉及保护区矿业权170个已经全部退出。农家乐专项整治方面,西安市共排查农家乐2809户,拆除和关闭取缔农家乐278户,对已完成整改的962户准许继续营业,对未整改到位或未通过验收的责令停业整顿,整改提升。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我省已完成秦岭区域39个区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777个,占比96%。同时,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2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1人。各级林业、国土等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绿剑”“绿盾”“绿肺”“春雷”等专项行动,秦岭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直以来,省政协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委员提案、专题调研检查等方式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意见建议。本次会上,多位委员围绕议题建言献策,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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