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育局积极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

17.08.2015  08:28
 

  近年来,汉中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陕教生[2010]19号《印发〈陕西省关于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全力实施,顺利完成了各年度就业任务。

  2011年--2015年,汉中市11个县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共有生源686人,其中2011年127人、2012年120人、2013年134人、2014年189人、2015年116人。5年共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626人,其中2011年127人、2012年105人、2013年126人、2014年175人、2015年93人,北京师范大学28人、东北师范大学24人、华东师范大学22人、华中师范大学33人、陕西师范大学421人、西南师范大学98人。各县及局属单位接收人员情况:汉台区72人、南郑县102人、城固县107人、洋县100人、西乡县68人、勉县50人、宁强县57人、略阳县6人、镇巴县11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53人。

  为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安置到位,汉中市强化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协调沟通,加强部门配合。将免费师范毕业生纳入年度教师进人计划,及时与人社、编制部门沟通,落实部门责任。二是提供就业信息,夯实工作基础。为准确了解各县区、局属各学校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市教育局每年度对教育系统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进行摸底,经汇总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之后在教育部免费师范生网站对外发布,为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提供就业信息。5年来,汉中市共提供1093个免费师范毕业生用人计划信息。三是主动参加招聘,积极吸引人才。为最大限度吸引免费师范毕业生回本市就业,部分县区、单位均提前介入,电话主动联系本市生源。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各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每年度省教育厅在陕西师范大学组织召开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为汉中吸引教育人才提供良好的内外氛围和环境。对在规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要求县区主动与未签订协议人员联系,尽快回生源县区签订就业协议。四是积极办理手续,确保顺利就业。每年暑期,市教育局积极与人社部门联系,统一为签约到汉中市并已报到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市级统筹办理聘用手续,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手续“畅通无阻”,确保了人员及时到岗,也为各县区顺利接受毕业生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