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六措施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22.03.2016  12:08

    2016年以来,汉阴县积极贯彻执行中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施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拓宽审计范围扫除盲区,推进审计对象全覆盖。全年计划对县民政局原局长、县扶贫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党校常务副校长5个县直部门的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汉阳镇、铁佛寺镇、观音河镇3个镇的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审。目前汉阳镇党政同审、县党校常务副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已全面铺开。

  二是明确审计目标,紧扣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做到应审尽审。从全部政府性资金入手,突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审计,坚持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紧扣决策、执行、效果、廉政等重大事项开展。坚持权责一致,以责定评。围绕经济责任的主线,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持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四项原则,以职责权限为范围,对领导干部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是任中、离任审计与审计交接事项审计相结合,推进任职过程全覆盖,对重点部门或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必审,任中必审,三年左右审计一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审计项目保持均衡,避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乱仗、走形式。

  四是严格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全覆盖,强化审计整改和督查,规范审计成果运用,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控管理,提高领导干部理财管财水平。

  五是顺着资金的使用渠道延伸审计,推进被审计单位上下联动全覆盖。该县在开展县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县直单位审计延伸到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单位,乡镇审计延伸到乡(镇)直单位,村(居)委会审计覆盖面不低于25%,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指导较大部门和乡镇对二级预算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六是在审计思路核内容上实现新突破。审计思路上,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重点关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事项转变;从偏重审计违纪违规问题向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促进整改转变;从偏重个案监督向重视分析共性问题、解决问题转变;从偏重看账本向走访、调查、座谈等多种方式转变。审计内容上将被审计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促进被审单位加强制度规范,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