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自已是法盲,高官忏悔录丢谁的脸

01.08.2015  13:42

  我觉得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成为了一个法盲。比方说,贪赃枉法是犯罪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可是,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给人谋取利益,不管利益是否正当,也不管是否实现这个利益,只要事前或者事后,你收过他的钱,便是受贿犯罪,这个道理我是在被检察院查处以后才明白的。现在想想,像我这样的法盲不出事也难。(2015年07月07日检察日报)

  上述文字是摘自原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国群的忏悔录。检察机关指控:王国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定、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征地补偿、工程承揽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19个单位和个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以及房产置换差价等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8.31822万元。2015年5月26日,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国家历来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普法教育,带头守法更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王国群不仅当过教师、就读过高等学府,有着40多年前的党龄,还先后担任过海阳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市委党校校长,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等重要职务,如果说王国群对一些专门性法律知之不多,也许好容易理解,但贪污和受贿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他心理应该是很清楚的。说是在被检察院查处以后才明白,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除了称自己是法盲,王国群在忏悔录中还穿插了一段同样令人匪夷所思的话,说是烟台市政府荣获联合国人居奖,他作为代表去现场参加了颁奖仪式,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曾为此专访过他。被新闻联播采访后或许会产生骄傲情绪,但骄傲情绪与贪污受贿风马牛不相及,忏悔录之所以不忘也带上一笔,明显是想功劳能抵消部分罪责。

  几乎所有的贪官都会通过当庭自白或写忏悔录的形式进行过公开忏悔。写忏悔录为减刑痛哭流涕的,王国群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且内容无非是“摆功劳”和声称自己“不懂法”,并期望以此来博得法官戓组织的同情。应该说,贪官有写忏悔录的个人自由,真诚的忏悔也确实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忏悔的内容无论是“摆功劳”,还是声称自己“不懂法”,言外之意,不是在嘲讽官员队伍不断坠落,就是暗示组织有眼无珠。其明显弊大于利。而事实上,贪官的类似忏悔录,确实也一定程度上打动了严肃的刑罚,否则,鳄鱼的眼泪绝不会像细菌一样流行。

  经常见到一些地方的反腐机关推专栏刊登贪官忏悔录,认为其对贪腐的疗效直逼“打鸡血”。但笔者却不以为然,觉得贪官的眼泪总是伪装的多,像高官称自已是法盲、被新闻联播采访后开始骄傲,这样的忏悔书也拿得上台面,是很丢脸的事。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