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三个禁止” 强化清廉为税 陕西国税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推进

16.07.2015  19:53

 

为了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在国税系统落地生根,陕西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提出的“三个三”要求,在严格执行“三个禁止”上狠下功夫,确保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方向顺利推进。

      一是禁贪,让执法在阳光下运作。执法禁贪的关键是执法过程要公开透明。陕西国税局严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从税法规定、办税流程、服务承诺、执法纪律等税收各个环节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广泛接受各界群众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面向社会明确省局保留行政审批类项目12项,行政许可类3项,取消9项,下放管理权限1项。同时,将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7大类44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点,细分为4档处罚标准进行规范,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配套的裁量基准,杜绝了执法裁量的随意性。另外,启动了网络远程执法督察,对全系统56项实体性执法行为业务数据进行网络监督审察,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指定或者强制税务代理,使税收执法全程处于内外监督制约之下。二是禁懒,让服务在制度下规范。陕西国税局与地税局联合推出办税服务八项承诺,明确要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向纳税人随时提供咨询辅导和税收政策查询,及时公告最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事项资料齐全的,受理后即时办结;纳税人上门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即时办理;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办理减免税,县区级税务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地市级税务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省级税务机关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推诿扯皮、拖延时限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执行责任追究制。三是禁散,让管理在全天候实施。从今年7月份开始,陕西国税局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了以“守法纪、严管理、树新风”为主题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即查思想观念、查工作纪律、查工作作风、查法制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整改提高,解决了在干部管理中存在的法纪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并建立健全岗责结合、跟踪问效以及定期明察暗访等长效机制,得到了系统上下的普遍认可,受到了总局王军局长的肯定批示。如西安市国税局长年聘请特约监察员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进行监督“挑刺”,安康市国税局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意见》,着力构建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体现了守土有责、全天候带队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