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立二拆四”炒作视频 原新浪编辑涉嫌受贿受审

30.09.2014  12:39

  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王宇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牵连出的系列案陆续进入审判程序。昨天,吴某涉嫌受贿案、赵某科涉嫌非法经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他们被媒体称为“网络推手的工具”。在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杨秀宇如何通过网络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非法删帖替人消灾牟利,进一步揭示出来。

  今年32岁的小吴,案发前是新浪网微电影频道的视频编辑,他没有接触过“立二拆四”杨秀宇,但却从2010年11月开始,一直到2013年8月期间,多次接受杨秀宇成立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这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收受了50100元人民币,被检察院指控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编片、传片、推荐首页,是网络视频编辑日常的工作,小吴怎么就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9月29日上午九点半,小吴被带入法庭,他戴着眼镜,身材瘦高,讲话声音很轻。小吴供述,杨秀宇经营的尔玛公司找到他,是因为他们自己拍摄的视频无法被推荐到首页。

  小吴:因为象他们平时自己上传视频的话,它的视频质量比较差,它取的新闻点和标题都是比较粗糙的,所以它通过不了审核,得不到推荐的。

  尔玛公司的公关总监卢梅找到了小吴,支付费用,让小吴帮忙将相关视频推荐到网页比较好的位置。

  小吴:视频给我之后,我会帮他根据时下的热点,通过自己的一些经验,把这个视频重新审查一遍,然后修改一些内容,比如标题啊、内容介绍啊、图片啊,等等一些东西,然后帮他上传,这样经过处理的视频就有可能通过公司的推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