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依法监督立案登记工作保障当事人诉权

11.05.2015  11:01

5月1日,随着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立案登记制已全面启动。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按时前往县法院检务工作站坐班,并对法院的立案情况进行查看监督。县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通过核对形式要件,符合条件即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制度的实行,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缓解相关部门的压力,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以便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减少当事人诉累,更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该院将立足本职,不断加强对法院的立案监督,确保立案登记制的健康运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作者: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方蕊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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