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第三届西安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3.08.2020  09:19

  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我市文明家庭榜样引领作用,根据2020年全市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市委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创建一批在重大事件、重大挑战面前,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勇于担当奉献、做好榜样示范、社会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群众口碑好的文明家庭。

  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及“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学习宣传活动,大力传承优良家风,把文明家庭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众多家庭的生动实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共筑美好生活梦想时代新风。

  文明家庭成员需在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创建活动将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以及《西安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市文明委发〔2016〕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创建实践活动。优先在市级各部门表彰的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三秦楷模、劳动模范、最美人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典型、杰出科学家、航天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家庭中开展创建活动,用文明家庭风貌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同时,要把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与善行义举榜、最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和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特别要突出驰援一线抗疫者家庭、最美抗疫家庭、基层家庭。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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