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期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04.06.2015  01:51
      6月3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在西安举办全国第二期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培训班。长江流域渔业渔政管理办公室主任、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薛建兴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秘书长周晓华主持开班仪式。

      大鲵作为中国特有的两栖动物,天然资源在历史上相当丰富。由于过度捕捞、森林砍伐等原因,自上世纪60、70年代以后,大鲵天然资源出现大幅下降。80年代以后,大鲵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过二十多年的保护和发展,其野生种群的主要栖息地得到保护,局部地区种群数量有所恢复;人工驯养繁殖种群数量大幅增长,在部分地区已发展成为一项新兴产业,在培育养殖新品种、促进产区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了53个涉及到大鲵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62.51万公顷,约占全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个数的25%;其中,以大鲵保护为主要任务的保护区有38个,面积达到30.37万公顷。经过近二十年来的宣传教育与保护管理,非法捕捉野生大鲵行为大为减少;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人工增殖放流不断恢复自然种群数量,累计向天然水域放流大鲵6万余尾,天然野生大鲵存量达10万余尾。

      薛建兴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我省完成水产品产量16.44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62.06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1万多元。我省渔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科技创新驱动、惠渔政策的落实、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水产资源养护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大鲵资源的开发利用,为陕西渔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2014年我省大鲵经济产值达18.45亿元,占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的30%以上。我省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大鲵资源保护规范经营利用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协调好大鲵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的保护,规范“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管理。并结合下放到市县的“出售、收购、利用、经营、驯养繁殖、运输、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的审核、批准”等审批事项,不断完善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和大鲵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大鲵产业规范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省渔业局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来自全国各省、市、区渔业部门200多名学员参加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