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01.2023  12:51

  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9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截至2022年12月底,督察报告指出的5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51个,剩余1个正在加快推进;督察进驻期间转办的486件投诉信访件,已整改完成482件,完成率99.2%,督察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市委、市政府始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学习内容,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印发《关于构建西安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夯实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调研检查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治水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督办督察反馈问题机制,推进整改落实。各区县、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强化考核问效抓责任。构设“五大发展理念”指标框架,强化“绿色发展指标”考核,取消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GDP、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类指标。聚焦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落实等重点内容,成立9个专项监督工作组,以督察成果促进问题整改。督察移交的5个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全部完成调查处理,共对4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健全工作机制抓质量。将督察反馈问题分解为52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完善工作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加强核查督办、严格销号验收,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群众检验。

  (五)坚持系统思维抓成效。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开展重点污染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大气环境监控能力提升、移动源污染整治、秋冬季清洁能源替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标及污泥处置五个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狠抓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作为西安市2022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修复、河湖水系统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聚焦环境质量提升,扎实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持续推进秦岭生态保护。编制《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秦岭区域累计完成48条峪口综合治理、52座小水电站拆除整治,各类矿山全部予以关闭注销,结束了秦岭矿山开采的历史。编制《西安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提升农家乐品质。建成全省首家具备“专项治理、网格监管、智能监控、指挥调度”功能的秦岭保护综合监管平台。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送法进校园、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教育、“清洁秦岭”捡拾垃圾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坚持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持续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和散煤复烧、扬尘污染、生物质焚烧、VOCs治理管控等工作力度。持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对全市219个镇街(片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月度考核。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的指示要求,统筹做好十四运生态环境保障工作,赛会期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大力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行动,全市原有21处城市黑臭水体未出现返黑返臭情况,无新增城市黑臭水体。加强污(雨)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管网331.66公里、雨水管网363.98公里;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5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03.1万立方米/日;建成污泥处置项目10个,污泥处置能力达到2800吨/日以上,实现日产日清。全市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4个纳入国家考核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全面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持续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巩固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度污染耕地严格落实休耕、种植结构调整等管控措施,严格管控措施覆盖率达100%。

  (五)紧盯突出问题整改。强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涉及西安市的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城市噪声控制、扬尘管控、渣土清运、垃圾管理、油烟治理、尾气治理、清洁取暖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机制。围绕“刑责治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强大合力。2021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472人次,检查企业40362家次,对2301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9768.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44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4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6件。

   三、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成蓝田县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异地迁建、鄠邑区国维淀粉厂发电机组关停、西安宏昌洗涤有限公司产能退出和三环内传统高排放企业搬迁等任务。调整能源结构,完成3座变电站建设(扩建),新增分布式供热面积144.1万平方米,完成明德供热公司电子城站7台燃气锅炉(含热泵)共计1710蒸吨供热能力的建设工作。调整运输结构,2022年全市铁路货运量累计达到2724.5万吨(发货量587.8万吨、到达量2136.7万吨),全市行政区域内5家火力发电企业“公转铁”铁路运输比例为70%,同比增长了6%。

  (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印发《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综合性补偿办法》《西安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方案》,不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编制《西安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的目标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路线图、施工图。浐灞生态区作为“区域能源示范园区”,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高新区、经开区和灞桥区获批国家整县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西咸新区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

  (三)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完成13个治理项目。持续开展城市绿化建设,2022年全市共新增城市绿地705万平方米,建成开放城市公园8座,新建和改造提升绿地广场、口袋公园154座,新建绿道381公里。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各区县、开发区至少已建成一座综合性垃圾分拣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大科技治理投入。市财政预算安排2.14亿元奖补资金,专项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污减霾、新能源开发应用与节能减排、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与海绵城市建设等确定为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支持方向,2021年以来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中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占比达74%。

  下一步,西安市将继续紧盯历次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强化系统治理,全面排查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定不移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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