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培训第八讲:政府采购规则及合同风险防范

03.12.2015  09:54
    培训现场     本网讯 “5万元以下(不包括5万)金额的项目无需进行审批,5万元以上(包括5万)30万元以下(不包括30万)的项目须办理审批手续并实行分散采购……”2015年12月2日下午,在国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大背景下,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面临诸多风险,信息中心邀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进行了题为“政府采购操作规则及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这也是该中心系列业务技能讲座的第八讲。   “政府采购操作规则自上而下包括四大类别,即宪法法律类、行政法规类、部委规章类和地方法规类。”刘瑶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两部最高宪法切入,介绍了政府采购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部及我省出台的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在运用时如何区分呢?主讲人通过相关案例生动地详解了如何规范地进行政府采购,她指出:“政府采购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而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更广,我国境内任何主体都可使用。而建设工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则既要符合政府采购法,又要遵从招标投标法。”   此外,培训还介绍了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同时对如何防范合同法律风险进行了讲解,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风险、履约能力的风险、合同文本的漏洞、政府采购中的风险等。刘瑶律师强调,风险的防范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即遵守法定程序,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邀请律师参与,同时对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培训。   主讲人运用大量案例和官方数据对政府采购操作规则及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技巧进行了阐释,参训的信息中心员工表示,通过培训对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和合同签订等有关知识有了深入的了解,日后将深刻领会培训内容,确保相关采购行为和合同签订等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胡怡)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