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04.03.2015  10:41
  本网讯 日前,商洛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被商洛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市容环境治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精神文明建设为工作重点,着力从三个方面创造性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引领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书记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时事政治学习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职工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措施,规范办公秩序、规范文明执法、规范文明用语,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开展科普知识及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倡导职工健康文明生活。通过理论学习,使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全面提高。   以提升服务形象为内容   为了切实服务群众,该支队对照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目标、标准和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完善维稳机制,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开展了以“重品行、树形象、勇担当、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邀请著名作家董发亮及文化学者陈道久作词,著名作曲家李中民谱曲,共同创作了一首《我是人民城管监察》队歌,全面提升了支队人员的精神面貌,塑造了城管队伍新形象,达到了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目的。   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   该支队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长期开展“弱势群体帮扶”、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学习雷锋标兵、组织职工投入“双包双促”扶贫、参加市直机关体育比赛、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同时,组织举办各种文明向上的娱乐活动,开展“文明中队”、“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比活动,通过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活跃了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弘扬了雷锋精神,树立了模范典型,支队文化生活形成了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   该队表示将以此次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为新的起点,继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做好城市管理监察工作的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下一步创建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继续努力。(安瑞 通讯员 王粉利)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