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法院荣获全县2014年度创新工作奖

13.02.2015  13:37
        陕西法院网讯    2月12日,在米脂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大会上,米脂县委、县政府对米脂法院“三·三制”审判工作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授予创新工作奖。

        2014年,米脂法院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14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米脂法院调研,对“三·三制”的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周强指出:这一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体现,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创新发展。

        2014年,米脂法院由法官、人民陪审员、社会力量各占三分之一的新“三三制”审判工作模式,不仅受到中省市各级的高度认可,而且在米脂县十七届四次党代会上县委书记杨志先在报告中指出米脂法院“三·三制”审判工作模式为米脂县全面深化改革驻入新动力。米脂法院自实施司法工作“三·三制”以来,取得了“便民惠民、工作有序、质量提升”的实践效果。一是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动员了社会上的各方面力量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增近了与当事人的接触距离。二是无涉诉上访人员。判后答疑工作的加强,使案件当事人胜败皆服。三是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减轻了法官的工作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四是提高了诉前调解纠纷和案件诉讼调解的成功率。

        2015年,是米脂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米脂法院坚持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县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紧跟大时代,进一步将新“三三制”审判理念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全力推进依法治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法治新米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