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化”与“平民化”的调适

13.10.2014  18:48
        “精英化”和“平民化”在许多领域都是一个争论比较多的话题,如教育的精英化与平民化,政治的精英化与平民化,法官的精英化与平民化,媒体的精英化与平民化,等等。尽管用“精英化”和“平民化”来定义人大代表,在法律上是不合适的,因为所有的人大代表在法律上平等的,并不存在身份和地位的差异。但在理论研讨中、在舆论宣传中,这一话题屡见不鲜。赵晓力教授在《论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一文中指出:“代表身份的精英化倾向可以从下面的统计中看出来。从1978年五届人大以来(五届至十一届),三十多年间,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最明显的变化趋势是具备工农身份的代表比例趋于下降,而干部身份代表的比例趋于上升。……这与前面所揭示的代表团中的官员主导其实有一致性。”笔者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生活经历,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思路。

        一、制度设构建“平民化”与代表身份  “精英化”的二元矛盾

        1、在制度构建上,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平民化”为导向。孙莹博士后在文中指出,精英主义思想要义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参政议政的资格取决于人大身份和能力,只有符合能力身份超群者才能进入代议机关;二是民众通过选举等制度的运作来控制统治者阶层(精英阶层),是一种控权性民主;三是代表凭学识、经验、良知履职,而不受选民意志的约束。多元主义模式(平民化、草根化)的代表理论也有三点:一是公民在代表资格上一律平等,都可以进入代议机关;二是选民通过选举等政治形式获得自我发展,是一种发展型民主;三是代表的履职行为应严格遵守选民的意志,持强制委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的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些规定符合多元主义模式的基本特征,可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其制度设计上,出于“平民化”的考虑,是一种平民政治的模式。

        2、在制度运行中,代表身份和职业的“精英化”倾向明显。意指党政干部(公务员)、商界精英(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等知识层次高、社会资源广的人群,在各级人民代表中的比例偏大,发挥的作用偏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人员构成的精英化。据媒体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顺利实现了“两升一降”的目标。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401名,占代表总数的13.42%,比十一届提高了5.18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代表数量大幅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0名,占代表总数的20.42%,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占代表总数的34.88%,降低了6.93个百分点。即使这样,可以看出,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在在代表中占到的比例较高,工人、农民代表的比例偏低。二是代表履职情况的精英化。在人大召开会议期间,分组讨论时,精英代表发言的时间长、内容多;在提交议案时,精英代表提交的议案多;在组织的视察评议中,精英代表参加的机会多。三是舆论引导的精英化。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和地方各级两会期间,对党政领导、商界精英、影视明星的采访报道较多,对来自基层的农民代表、工人代表的采访报道较少,给人民群众造成代表都是“有身份”的人的假象。

        二、“精英化”与“平民化”两个问题的分析

        1、制度运行“精英化”的原因。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代表1226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258人,占21.04%,随后这一比例逐年提高,到十一届时,这一比例超过了40%。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英化是出自代表履职本身的要求,这种精英化是良性的。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对代表的素质要求是不一样的,人大代表的级别越高,对代表的理论素质的要求越高,对履职能力的宏观要求越高,一些基层的选民并不具备这种能力。如,陕西省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谁能比省委书记、省长更能了解陕西的省情、社情和人情,他们具备成为人大代表得天独厚的条件。二是一些人为了追逐名利,采取各种手段获得代表资格,这种精英化则具有负面效应。由于人大代表具有数量的稀缺性,一些怀有“私心”的所谓的社会精英,通过各种方法获得代表资格,给代表队伍“抹了黑”,让选民对代表产生怀疑。如湖南衡阳的贿选案,通过这种途径选出的代表,就是“伪精英”,给人民群众留下不好的印象。

        2、“精英化”和“平民化”的优劣。所谓“精英”,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因此,精英化的优势就显而易见了,这样的代表履职能力强、宣传能力强、引导能力强,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作用;劣势在于精英代表形成利益集团的风险增加,容易忘记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存在以本集团的利益为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可能。平民化的优势在于代表能够保持和人民的血肉联系,站在普通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积极为人民谋福利,劣势在于履职能力不足。

        三、精英化和平民化的调适思路

        1、实现精英代表的平民化。精英代表的平民化在于培养精英的平民情节,提高精英的平民意识。一是要依法实现平民化。建议修改《选举法》,明确限制党政干部、企业家、专业人员在人民代表中的比例,提升工农代表的比例。二是督促精英代表多到基层调研。各级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内设机构应多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选区,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三是要让选区群众真正实现监督权。《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这就造成选区的选民不了解自己的代表,更不要说行使监督权了。没有监督权,就不能保证代表真正的替选民说话,为选民办事。因此,应该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弄清自己的权利,监督代表正确履职。

        2、实现平民代表的精英化。平民代表的精英化在于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一是要组织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组织代表履职技能培训班,从如何调研、如何提出议案、如何提出建议、如何审议报告等方面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二是要多给平民代表提供履职的机会。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中,要给来自基层的代表提供更多的机会,作为基层代表,要敢于放下手中的事情和工作,积极参与组织的各种视察。三是要为来自基层的代表工农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如资料、车辆、经费等,便于他们开展各种履职活动。

        3、实现舆论引导的平民化。当今社会,媒体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各种法律法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传播,都离不开媒体的拖动。一是各级媒体(包括人大自己的刊物和简报)应多关注民生报道。尤其实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各大媒体应多关注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增加民生方面的报道,而不是过分关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者是某某知名企业家、某某明星、某某长。二是要多关注对基层代表的报道。来自基层的工农代表有很多,这些代表尽管来自最基层,但都是选区选民公认的佼佼者和能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事迹。如商洛的全国人大代表叶瑜,其27岁能担任村里的支部书记,能从从全省8400多名大学生村官中脱颖而出,事迹很感人,但是在高级别媒体上几乎没有关于她的报道。因此,媒体应该从这些代表的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入手,为群众塑造一些“活生生”的代表形象。

总之,全面否定人民大会制度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精英化,强调平民化,无疑不科学的。“打倒一切精英,将导致没有精英的社会,没有精英的社会,就是没有人能运用知识的社会,这种社会,要么是社会的倒退,要么就是无政府主义的社会,这都将导致社会庸俗化。”因此,应该尽力采取措施,实现精英化和平民化的均衡发展,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