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大出台审查文件规范化工作要求

16.09.2015  10:09
      9月12日,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重新报备。       按照通知要求,该县自2015年9月至12月,由县政府办督促各相关单位在过去制颁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中,带有违宪违法和适用已废止或修订前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文件清理和修订完善工作结束后,由县政府办将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书面报送法制民政工委进行备案审查。县人大办将对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清理和报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纠正,对存在违宪违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将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告。目前,整个清理工作已经启动。         (周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