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小史:从辨是非到论功罪

05.12.2014  10:59

  蔡元培对于胡适的尖锐批评,似乎并未勃然大怒,更不曾利用手中职权对胡适进行打击报复,而只是在《石头记索引》的《自序》中表示对于胡适的批评“殊不敢承认”,并提出了四点商榷的意见。在答复蔡元培的商榷的文章里,胡适则坚持认为,“红楼梦》的" >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应于《红楼梦》的”。

  吃惊之余,我们不得不承认,胡适对蔡元培的批评固然非常尖锐,但是并无恶意。胡适在答复蔡元培的商榷文章中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发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那场关于《红楼梦》的批评,情况大为不同。

  这里只说一说李希凡、蓝翎对俞平伯的“批评”。1954年3月,俞平伯在《新建设》杂志上发表了《红楼梦简论》一文,从此招致李希凡、蓝翎的一系列“批评”。他们批评了俞平伯源于“反现实主义的”、“自然主义的主观主义”的一系列错误,因此,“清算‘新红学家’、尤其是俞平伯的反动观点,就是保护祖国的文学遗产”。

  鲁迅对前人红楼梦研究的生动归纳,胡适对蔡元培《石头记索引》的尖锐批评,都是文人学者之间的争鸣,是辨是非,属于文艺、学术范畴;而李希凡、蓝翎对俞平伯的“批评”,显然已经超出了文艺、学术,是论功罪,已经演变成了一个阶级对一个文人的审判。(亚瑟,文章摘自《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