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曝光“老赖”促进执行工作

29.04.2015  11:51
        陕西法院网讯    为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动法治渭南、平安渭南建设,渭南中院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借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与执行工作实际相结合,建立了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近日,渭南中院发布《通告2015(第1号)》文件,对今年首批45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曝光,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执行威慑力。

        渭南中院“红黑名单”制度,是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定期公开诚实守信的“红名单”,曝光失信违法的“黑名单”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查控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股权、土地、房产信息体系,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推送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高档交通工具、出入高档消费城所……等高消费行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据统计,此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计45名,最高标的款达260余万元。

        渭南两级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弘扬诚信、惩戒失信,努力在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