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未解除今日限行尾号4和9机动车

14.12.2016  13:03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截至记者发稿,我市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公安、交通部门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今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为4和9的禁止上路行驶。


昨天一整天,西安都灰蒙蒙的,太阳虽然露了脸,也几乎没什么温度。昨天下午,记者查看了全市空气质量实时播报平台,17时和18时污染指数都在300以上,属于严重污染。卡通预报员“优优”也全副武装,戴上了防毒面具,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停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运动。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车主,12月14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为4和9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