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26.09.2017  12:02

陕西省气象台2017年9月26日11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受副高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和低层切变共同影响,9月26日12时至27日12时汉中东南部、安康部分、商洛中南部将出现50-80毫米的降水。持续强降水使陕南大部地区易出现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等级高。

根据上述情况,省局决定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减灾处、科技预报处、观测网络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影视宣传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汉中和商洛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安康市气象局根据天气实际,继续保持Ⅲ级或提升应急响应级别。其它可能受影响的地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全力做好暴雨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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