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02.07.2018  08:40

根据前期天气实况和后期天气预测,省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气象局升级进入(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切实做好暴雨天气应急服务。其余地市气象局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根据实际研判继续保持或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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