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人伤事故首次纳入快赔 奖罚分明政策助力交通文明

01.10.2016  06:34
核心提示: 明天就是国庆节假期了,秋高气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让自驾出行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激增,交通安全和交通拥堵风险突出,一旦发生小事故最让人心急。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 (文图 记者 李佳)明天就是国庆节假期了,秋高气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让自驾出行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激增,交通安全和交通拥堵风险突出,一旦发生小事故最让人心急。今天记者从西安交警高速大队了解到,目前高速交警不仅联合平安保险增设了4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点,人伤事故也可以进行快处快速理赔程序。

快赔点设在高速路口  朝九晚五服务司机

记者在西安绕城高速灞桥收费站出口看到,西安交警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经设立了快处快赔点。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西临中队民警徐乐介绍,市民一旦出现小的事故,可以直接拨打122报警,之后民警将事故双方司机进行引导,确保拍照后可以将车辆驾驶到这里进行处理,不但减少了车主理赔的流程,还可以最大化的减少事故对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造成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针对在车流量激增之后交通事故易发的情况,国庆节期间西安市15个快处快赔服务网点将正常工作,各处理点均受理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西安辖区绕城高速曲江服务区、汉城服务区、连霍高速西临段灞桥收费站、京昆高速西汉段涝峪口收费站还设立国庆护航快处服务点,组建警保联动便民服务队,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确保做到及时清撤现场,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减少轻微事故导致的拥堵和次生事故。

仅车损事故无金额限制    人伤医药费2千以内可快赔

另外西安交警首次将轻微人伤交通事故纳入快处快赔,不仅车损无人伤可快赔,轻微伤医药费2000元以内一样可以快赔。依据就近原则,对于在西安绕城高速北段、西临高速、西禹高速发生交通事故的,人伤2000元以内、车损无人伤情况,均可在新筑收费站人伤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

西安交警高速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吴涛介绍:“在事故中如果人员遇到擦伤、皮外伤等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就可以通过快处快赔理处理,不过双方驾驶人一定要在发生事故后,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据了解,节日期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70%以上是仅有车损和人身轻微伤的交通事故。今年清明节期间81起,占总数的78.6%,五一期间92起,占总数的72.4%。如果通过快处快赔程序,不但可节约市民处理所消耗时间,还可以减少事故对其他车辆造成的影响,降低拥堵几率。

西安高速交警将对“造堵不挪”开罚

同时,今年国庆期间在西安辖区高速公路发生车损较小的交通事故,经民警引导应当撤离现场进行快处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西安交警高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处罚200元,记三分。

国庆假期举报高速交通违法有实物奖励

为鼓励广大司机培养文明行车意识,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西安交警邀请请大家参与“国庆全民随手拍”活动,共同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监督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要求的有效交通违法举报奖有机会获得行车记录仪、车载充电器等实物奖励。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10月1日至7日),“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将与西安交警高速大队通力合作,发起活动。群众发现占用应急车道、逆行、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可使用“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中“违法随手拍”功能,上传照片或视频进行举报。为方便民警审核取证,举报人拍摄的图片或视频要能够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违法事实。素材要求:有效图片不少于三张;视频大小不超过30M(可选)。同时还要提供违法车辆所在的位置及违法时间。民警在收到举报后的24小时内,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审核,待调查取证后,将违法行为录入违法信息平台。

西安交警提醒广大群众,举报人需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并且驾驶员在行车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否则不但提供的材料不能做为处罚依据,自己还可能因此受到处罚。另针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最先举报人优先获得奖励资格。

西安交警服务号“违法随手拍”自上线以来已收到近8000起群众举报信息,后续将开展一系列随手拍举报活动,希望西安市民人人参与到交通治理中来,为西安的缓堵保畅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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