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 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

09.07.2015  10:5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惠民行动”,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安排部署,韩城市司法局决定近期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

十项惠民便民服务举措,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人中的经济困难人群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70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五类困难人群免审查,两类人群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阳光法援、高效法援、廉洁法援,强化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化服务,推进咨询申请村村(社区)通,掌上通。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临街、一层、无障碍标准推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行援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受援人利益最大化。畅通省际、省内协作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推行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通互认机制。

主要任务围绕全面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好这项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民生利益的惠民工程,紧扣“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的主题,以“扩范围、提质量、优服务”为重点,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讨得了公道,为“三个陕西”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重在实践。要通过实践,上下联动,边探索,边完善,边服务,边提升,达到完善制度、推进改革、扩大范围、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五个方面的基本目标。把法律援助服务延伸到农村和城市基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刘佳)

来源:韩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