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员工买社保的 赶紧自查自纠

18.09.2015  02:48
核心提示: 9月21日至11月20日,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9月21日至11月20日,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情况,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情况,各类私营企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情况,已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缴费情况等。

宣传自查阶段从9月21日至10月16日,要求用人单位对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执法检查阶段从10月17日至11月15日,各级人社部门会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及发生过社会保险投诉案件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的,不予行政处理(处罚)。对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处罚)。对未给员工办理参保登记人数较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较大的用人单位,在处理的同时,还会记入诚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机构会移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处理。

本报记者 张亮